各学院党委:
2025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进一步做好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规定(暂行)》(党组发〔2024〕1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是党员身份的证明。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时间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且地点相对固定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转移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发挥党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转接类型
(一)已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1.工作、学习单位建立党组织的,根据录用(录取)通知书要求,将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学习单位的党组织。
2.在本校继续学习或留校工作的,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党组织。
3.工作、学习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或转到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1.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手续的同时,组织关系原则上必须转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党支部,期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党支部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
2.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毕业生党员应提前与接收党组织取得联系,在征得转入党组织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三、转接程序
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前,毕业生党员应提前与接收单位咨询确认具体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全称和介绍信抬头。
1.转往自治区内党组织:在线上进行转接。通过“智慧党建”全区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
2.转往自治区外党组织: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转接。通过“智慧党建”全区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出申请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经学院党委审核介绍信内容并填写介绍信抬头后,统一打印盖章并报党委组织部办理转接手续。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党委要把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作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党员组织观念、永葆党的先进性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2.各学院党委要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归档交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位党员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审核和装袋工作,防止出现材料漏装、错装或丢失现象。党员档案原则上不允许毕业生党员个人携带,特殊情况需毕业生党员自行携带的,要将档案密封,加盖学院党组织印章,并做好交接签字手续。
3.各学院党委要定期跟踪“智慧党建”全区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情况,没有按时接收的,要督促毕业生党员主动与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党组织联系,请对方尽快办理接转手续。开具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的,还要督促其及时以邮寄或传真等方式将介绍信回执联反馈至原所在党组织,收齐后统一备案存档。
4.各分党委要认真组织做好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核实工作,以学院党组织为单位汇总填写《2025年内蒙古民族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于6月15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励志楼600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zb@imun.edu.cn。
2025年内蒙古民族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xlsx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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