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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党委组织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下设组织科、干部科、教育培训科。学校党校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工作

  1.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面对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扎实推进“一融双高”,为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提供有效参考;

2.深入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指导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学校党建工作任务情况,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

3.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发扬党内民主,做好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4.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做好在高层次人才、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大学生群体中发展党员;

5.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表彰评选等工作;

6.强化党内关怀帮扶,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和生活困难党员,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发放工作;

7.加强党员信息管理工作,做好党员信息统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

(二)干部工作

1.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处级和科级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监督、教育培训以及考核评议等工作;

2.研究分析处级领导班子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不断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整体素质;

3.加强处级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和核查、涉企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证照和出国(境)管理和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等工作;

4.接待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配合学校纪委等部门做好党风党性教育及违纪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处理工作。

(三)党校工作

加强校院两级党校建设,分类分层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工作者、党组织书记、处级和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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